根据《商船学院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和《关于2022级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遴选方案调整的通知》,综合考虑本人志愿、相关课程成绩等因素,经审核,2022级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卓越班遴选结果已产生,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1月15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方式:耿老师38282903 genghj@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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